关于清理借款的通知
时间:2018-04-19 11:46:00.0关于清理借款的通知
为了保障西北研究院资金安全,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规定,借款管理应严格执行“一事一借,一借一清,前清后借”的原则。在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冲销,对逾期未冲销又无正当理由的,财务处依照规定停止其后续借款业务办理。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经手借款业务,确需借款的通过在职人员办理。
借款经手人是清理借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清理本人名下借款工作。个人借款信息通过“所级ARP系统——访问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个人信息——我的欠款信息”查询。对于名下存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借款未冲销完的,从2018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对于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和修购专项,相关负责人要提早规划,积极与供货商或承包商沟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货物供应验收或者工程施工验收,及时办理预付账款冲销手续。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