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西北研究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科研差旅费包干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6-03 17:11:00.0  

科生态发202027

 

 

中科院西北研究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

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科研差旅费

包干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科研差旅费包干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056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

                                                202057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

科研差旅费包干试点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条财字〔201958号)的精神,推进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简称西北研究院)科研差旅费用整体包干试点的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批复科研差旅费用整体包干试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循“‘促防控,保放权的工作原则,深刻领会放管服精神的内涵,克服路径依赖。必须警惕放权后产生的管理风险,坚决防止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又收的恶性循环。坚决做到事前定好标准、定好责任,事中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事后违规必究、绝不姑息。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研究院(本部)科研差旅费用的管理,具体包括:国内城市科研差旅费、野外科考差旅费。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包干制,是指出差人员根据既定的标准,在此范围内,结合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和领取各类出差补助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报销经手人负责科研差旅业务的真实性,负责科研差旅财务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保管好(或附报销单后)科研差旅相关的票据(纸质或电子),以备各类审计、检查;课题负责人负责科研差旅业务的整体管理。

第六条  科研管理处负责审核科研差旅业务的真实性、 计划的必要性和任务的可行性;计划财务处负责审核科研差旅费财务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  控制管理

第七条  事前控制。西北研究院与课题负责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对科研差旅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担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  事中控制。试行APP定位打卡,西北研究院职工在本人手机上下载指定的定位打卡APP,科研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可根据系统提供的职工旅程轨迹审核包干报销。如遇到野外手机信号较弱无法实现成功打卡的情况,可用手机拍摄电子照片(显示拍照日期)作为旅程轨迹。报销时,城市差旅APP定位打卡或提供登机牌,野外科研差旅APP定位打卡或提供野外科考日志,作为科研任务出差真实性的证明。

第九条  事后控制。建立西北研究院差旅费包干试点负面清单(见附件)及职工信用等级ABC制度:信用等级为A级,实施包干制,报销科研差旅费时只需课题负责人和相关审批人员签字即可报销;信用等级为B级,报销科研差旅费时除课题负责人和相关审批人员签字之外,需要提供出差审批单、住宿费、科研日志等佐证材料;信用等级为C级,取消报销资格。职工初始信用等级为A级,如果在后续各类审计中(包括内审)发现并落实了问题,单位逐级降低该职工的信用等级。失信惩罚时限一年内如无类似情况发生,可恢复原信用等级。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条  不再强制政府采购机票,可以根据市场供需价格的实际,选择其他渠道,采购更加经济实惠的机票,也可以根据科研任务的特殊情况和紧急情况,选择其他更为便捷快速的渠道。

第十一条  不再强制公务卡结算,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结算,但要提供相应的支付证明。

第五章  国内城市科研差旅费

第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执行。

第十三条  住宿费实施包干制和凭票据实报销结合的方式。包干的标准,按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201671号执行。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施包干制。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为每人100/天(新疆、西藏、青海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为每人120/天);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为每人80/天。

第六章  野外科考差旅费

第十五条  野外科考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如交通方式采用租车,报销按照《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野外考察等科研经济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科生态发〔201742号)执行。

第十六条  住宿费实施包干制和凭票据实报销结合的方式,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经费使用的情况二者择一。住宿费包干的标准,按照《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野外考察等科研经济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科生态发〔201742号)执行。

第十七条  野外补助实施包干制。包干标准按照《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野外考察等科研经济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科生态发〔201742号)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主要用于规范、解释西北研究院科研差旅费包干制试点的管理,具体流程、办法按照单位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青海盐湖研究所和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研差旅费整体包干试点的实施细则,报西北研究院备案。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西北研究院差旅费包干试点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