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西北研究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06-24 18:59:00.0  

科生态发202039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已经2020525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

                                                                                          2020611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范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简称西北研究院)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的通知》(科发办字〔201517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一般公务接待活动,副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公务接待按国家、中国科学院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指西北研究院院属各单位、各部门接待国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  公务接待管理和控制采取“有利公务,有利业务;节俭实在,周到有礼;严格标准,严格审批;强化预算,控制开支”的32字方针。

第二章  原则和标准

第五条  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务接待费坚持从严从简、降低成本、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六条  公务接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计划财务处统筹安排好公务接待支出的各项资金渠道,确保公务接待支出符合资金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各部门要强化公务接待费支出过程中的约束性,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

第八条  公务接待标准适用于所有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不得按照资金来源予以区分标准与管理。

第九条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条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部门在接待过程中,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

第十二条  公务接待一律不搞宴请,确因工作需要,接待部门可以安排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被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  工作餐标准一般控制在人均160元以内,但综合考虑公务接待实际发生地点、时令、季节等特殊原因,工作餐标准人均最高不超过190元。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的接待工作人员,每人每次发给100元误餐补助费。

第十四条  工作餐应当以自助餐、快餐或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等;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

第十五条  院领导直接接待的,由西北研究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院属各部门接待的,应提前如实填写《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公务接待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详见附件),同时提交接待来访通知等相关证明,由经办人、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履行完全部报批手续后执行公务接待活动。

第十七条  出差异地不能直接办理审批手续或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须先向主管院领导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接待工作结束后须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四章  报销、审核和公示

第十八条  对公务接待支出实行痕迹化结算管理,报销凭证须包括:公务接待场所开具的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据、《审批单》、接待来访通知等相关证明。

第十九条  ARP系统填制招待费报销单,填写来宾单位、来宾人数、陪同人、陪同人数、主请人姓名、接待地点、费用金额等内容。由经办人提交,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签。

第二十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原始票据的审核、额度控制及预警提醒。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实行公务接待费支出报销审核制度。报销费用时,计划财务处要对接待部门提交的有关票据或发生的支出事项逐一进行审核;凡超出接待内容、范围、标准、预算额度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由承办人个人承担;凡报销凭证不全或填写内容含糊不清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接待费实行“一事一报”制度,不准多次累积报账,原则上应在接待工作结束后一个月之内报销。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全面加强西北研究院对公务接待的管理、监督和问责,做到制度齐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执行有力、违者必究。

第二十四条  建立由院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和监督审计处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负责监督检查公务接待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必要时可请专业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接待费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接受上级纪监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凡不符合接待费使用范围的开支,其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对讲排场超标准接待的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第二十七条  实行公务接待费使用报告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外事接待按中国科学院外事接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青海盐湖研究所应以本办法为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并报西北研究院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西北研究院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公务接待审批单